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章 应急处置第四十九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影响范围、强度、时间,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临时确定为气象灾害危险区,并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通信运营单位向社会公告。对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的气象灾害应急措施,气象灾害危险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实施,并及时转移避险。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