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拟订市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