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路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已修改未经许可超限行驶的车辆,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承运人自行卸载超限物品;拒不卸载的,不得驶离,并可以对其强制卸载。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