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路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七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公路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工作制度,监督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