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提高公民身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