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保护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集安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开展文物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登记;(二)依法制定管理制度,组织落实保护措施;(三)文物保护、管理的执法工作;(四)加强文物保护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五)组织与文物相关的历史、文化、风俗等研究;(六)加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七)改善游览、展示条件;(八)负责与日常保护、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