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集安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