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保护范围内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危害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安全,破坏其环境和历史风貌的,由集安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仍达不到治理要求的,应当依法拆迁。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