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对奶源基地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完善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奶牛养殖专业小区、专业村、专业乡 ( 镇 )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