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