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有效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实施调查时,经营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警告;对拒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