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监督条例/第四章 审计监督权限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可以提请监察、公安、财政、税务、海关、物价、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