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对本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