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发展条例第三条已废止自治县的林业发展坚持以营林为基础,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实行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分类经营管理,建立完善生态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产业化进程,实现生态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