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常务委员会公报、贺州人大网和《贺州日报》上刊载,并及时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法规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