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立法条例/第五章 法规的报请批准和公布第五十一条有效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常务委员会公报、贺州人大网和《贺州日报》上刊载,并及时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