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立法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九条有效法规案在提交常务委员会表决前,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先将表决稿报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地方法规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