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景迈山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