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辣椒产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营销与加工第三十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丘北辣椒产品的出口贸易工作,发展对外贸易,拓展国际市场。出口丘北辣椒产品的单位应当将种植基地和生产加工基地报请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