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和管理第十八条有效每年彝族“火把节”为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日,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打歌、文艺表演、体育竞赛、学术研讨等活动。自治县提倡公民在重大会议和重大节日、庆典活动中穿戴少数民族服饰。地方法规 ·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