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场地校舍建设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中小学、幼儿园,包括国家、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公民个人以及中外合作依法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