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2001年6月15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