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六章 社会保障第三十七条有效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重度残疾人,由市、区(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档次和标准,代缴个人承担部分的全部或者部分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由市、区(市)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