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已修改

市地方性法规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市地方性法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要权益或者需要做必要的实施准备工作的,从公布到施行的日期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