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补充规定第七条有效本补充规定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5月6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