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有效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