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废止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旅游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旅游行业的地方标准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