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第十一条有效自治州、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定期组织边疆县和内地边远山区的教师培训进修。中小学教师的培训经费,按有关规定予以落实。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