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废止

本条例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公路路政管理。

高等级公路的路政管理按照《云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执行,《云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没有作出规定的,依照本条例执行。

专用公路的路政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