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三章 路产管理第十四条已废止未经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路产范围内设置非交通管理的广告、宣传标志。经批准设置的,应当符合设置标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