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第十六条已废止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的回族及其他少数民族考生,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降低分数段录取的照顾。逐步提高大、中专院校招收回族学生的比例,使回族考生录取的比例接近全区回族人口比例。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