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协会和有关单位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