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弄虚作假获得的荣誉称号或者奖励,由授予机关予以撤销。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