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二条已废止法制宣传教育是指通过多种形式向公民普及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基本知识,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权利义务观念,培养公民自觉尊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形成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