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七条有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购买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特种设备及相关产品;不得泄露被检查、检验单位的商业秘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