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禁止安装国家或者省明令淘汰、禁止制造、强制报废的特种设备及相关产品;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特种设备相关产品,禁止用于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