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龙陵黄龙玉资源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龙陵黄龙玉资源的管理,应当坚持保护资源和环境、统一规划、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的原则,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