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已修改

本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2008年7月31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制定的《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