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四章 运营管理第二十四条已修改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做好轨道交通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使轨道交通设施处于安全运行的状态。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