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修改

胶东调水工程供水水费包括基本水费和计量水费,由受水地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统一缴纳。具体缴纳办法由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