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一条已废止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生效的期限和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