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资源开发条例/第二章 培养和引进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人才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国家工作人员专门培训机构,应当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方面人才的培训工作服务。鼓励高等职业院校和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为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服务。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