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汤山旅游资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江宁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汤山旅游资源保护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和旅游设施建设,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汤山旅游资源。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