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汤山旅游资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景点景区保护第二十五条已修改管理机构应当对列入汤山旅游资源保护名录的景点景区进行调查登记、鉴定分级、建立档案,制定景点景区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单位,指导管理单位制定和落实具体保护管理措施。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