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外商投资企业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