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废止

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开展活动一般在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应当事先征得企业的同意和支持。经企业同意参加工会活动的职工的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由企业照发。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