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预防艾滋病的公益性宣传和安全套的推行工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生殖健康服务中,发现艾滋病病人及病毒感染者,应当指导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治。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