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建设工程合同第三十条已修改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经双方同意,可以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