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四十五条有效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因应对突发事件采取措施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平合理原则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