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三十七条有效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