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六章 房地产经纪第五十七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经纪人员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